郑筱萸案的药监腐败风暴尚未被人们淡忘,药监系统再起波澜:据《经济观察报》报道,自任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卫良等6名官员被双规后,已有5人被批捕,1人被停职在家静等审查结果。消息人士透露,卫良涉案金额大约150万。案发缘于医药企业的举报。虽然5人已被批捕,但“针对药监部门的调查仍在继续”。
有业内人士将药监部门的此次调查喻为郑筱萸之后的“第二次地震”。虽然从目前曝光的涉案金额来看,均低于郑筱萸当年的649万,但就影响而言,这“第二次地震”所产生的“震感”可能要比郑筱萸案还要大。人们以为药监系统已进入阳光化的“后郑筱萸时代”,可药监腐败窝案的再次发生,表明其两次“踏入同一条河流”。
当年郑筱萸案发,有人认为跟其推行的“地标转国标”、GM P认证导致药监系统过分集权有着很大的关系,认为是过分的集权滋生了腐败。事实上,自从郑筱萸案后,药监系统也进行过改革,并针对此做出了改善。但是从这次药监系统窝案来看,重新规划调控过的权力依然难以消除腐败的发生。
为何进入了“后郑筱萸”时代的药监系统依然会“沉渣泛起”?从药监系统这次“地震”,“官员权力过于集中”导致药监腐败是主因的论调,或许要被推翻。真正的问题,可能并非体制内权力的分配问题,而取决于这些权力是否在阳光下运行。换句话说,药监局对于郑筱萸案的反思,仅仅限于体制内的调整,纯粹归咎于个人,寄希望于体制内改良和监督。这就导致,所谓“阳光化的开始”实际上可能从未开始过。
没有阳关照射的地方,就必定会有阴影;而缺少体制外监督的权力,则必定会出现寻租者、贪腐者的魅影。因此,郑筱萸案所引发的“药监系统地震”只是杀鸡儆猴,并非正本清源,从药监部门此次的调查大抵可以证明这一点。药监系统所谓的“阳光”更多的只是对着镜子自省,并未将权力置于公共监督之下,而在生产商的利益诱惑面前,“自省”显然是不靠谱的。因为遮住阳光很难,打碎镜子却很容易。
郑筱萸案发后,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曾说过:“不能因为郑筱萸腐败案的出现,就否定了整个药监独立的重要性和药监制度的科学性。权力监督的问题其实也不仅仅存在于药监系统,这是我们整个行政管理中的共性问题——谁来监管监管者。”而事实上,药监系统腐败此番沉渣泛起,面临的也正是这样一个对于所有行政监管部门普适性的问题。
再来捋捋这次“ 调查风暴”,案发“缘于医药企业的举报”。试想,如果医药企业和药监局官员不是发生“狗咬狗”的窝里斗,有可能这场肮脏的交易还将继续在他们的默契中继续。而看看事情的前因后果,我们更能够发现阳光的有限和稀缺:卫良去年12月被双轨,到今年4月有记者采访此事,仍遭到拒绝;接着,国家药监局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尹红章声称:“不能透露有关情况,药监局对外发布信息需统一经过新闻发言人”。甚至国家药监局下属单位某人士还说:“单位里有过交代,对于近期这些敏感话题不进行讨论”。从《经济观察报》的报道里,我们也可以挑出一大堆如“消息人士透露”、“了解内情的人介绍”等字眼。
凡此种种,说明媒体、公众监督阻碍重重,舆论对于“阳光化的开始”、“后郑筱萸时代”的鼓呼,可能只是对着海市蜃楼在喝彩。药监系统腐败案沉渣泛起,表明我们对所谓阳光化的“后郑筱萸时代”的愿景的破灭。这是不是意味着,这次“风暴”过后,还要再设想一个“后卫良时代”呢?如果外界监督的阳光照不进来,这些“后XX时代”就只是一种空想,而这种空想还可能以牺牲公众健康权为代价。